吉首市小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5-2030)
人口 Population: 1078 人
面积 /Area: 8.30 平方公里
完成时间 /Finished Time: 2016.07
委托编制单位 /Client: 湖南省吉首市规划管理局
一、现状概况
1、小溪村位于湘西州府吉首市西北郊,距市城区约 2.5 公里。村域面积 8.3 平方公里,其中,森林面积近 9300 亩,有洪家大院、大寨、排坨 3 个自然寨,1026 名苗族村民。
2、境内山清水秀,自然风景独特,苗族文化浓郁,村风民俗古朴,洪家大院明清历史建筑群堪称湘西州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颗璀璨明珠,是一个纯苗族聚居的典型少数民族自然村寨,也是吉首市原始生态及历史建筑群目前保护最完好的历史文化名村。
3、2013年,入选全国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同期,被列为湖南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014 年,被列为“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
1、规划探求一种保护型村庄发展策略,走一条“保护 -发展 – 保护”的循环式发展路径。
2、依托历史文化资源、生态资源等本底优势进行下一步的发展,村庄的发展应以保护为前提。通过引入文化旅游展示业带动村庄的发展,提升村庄整体设施水平,增加村民收入,进而促进村民保护的热情,增强保护的动力,构筑村庄保护的常态化机制,形成良性的循环。
3、发展策略
I. 系统保护
对包括村庄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系统保护和传承,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区划划定,控制新增发展的位置、规模和强度。
II. 产业提升
依托文化优势和生态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形成包括古村文化展示、博览教育、特色体验、生态休闲等多元的产业业态。带动特色旅游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III. 加强实施
促进村民参与规划制定、修正、实施的全过程,落实保护要求,强化反馈与互动机制。建立“图 – 表”引导导则,构建融入规划的“乡规民约”,增强操作性。
4、保护区划
结合小溪村现状特征,规划划分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等三类区域进行分层次保护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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