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筹建于1986年,1987年正式运营, 是集“产、学、研”一体的高校综合设计研究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单位、湖南省守合…
项目地点 /Location: 益阳市桃江县
面积 /Area: 16.5 平方公里
完成时间 /Completion: 2010.09
委托编制单位 /Client: 桃江县人民政府
一、总则
为指导规划期内桃江县城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与建设,满足新时期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的需要,特制定桃江县城人民防空工程规划。
二、城市性质与规模
1、城市性质
桃江县城是桃江县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信息中心,是以发展能源、农产品加工和旅游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中国竹城、中国内陆能源新城、中国生态旅游名城”。
2、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
近期(2009-2015 年):人口规模达到 15.0 万人;用地规模新增城市建设用地约 4.52 平方公里,城市总用地达到 16.5 平方公里。
远期(2016-2030 年):人口规模达到 28 万人;用地规模达到 30.8 平方公里。
3.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 2010 ~ 2030 年。
近期:2010 ~ 2015 年
远期:2016 ~ 2030 年
远景:2031 ~ 2050 年。
三、规划措施
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防法》)、《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2003)(以下简称为《战技要求》)等法规文件为依据,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方针。
2、与《总体规划》和县城其他规划相协调、相衔接,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3、服从桃江县城发展战略,适应桃江县域的县城性质,适应桃江县作为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县城的战略地位。
4、与县城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努力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创桃江县人防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四、城市总体防护体系
1. 防护片区划分
将桃江县城区划分为四个防护区:即城北片区、城西片区、城东片区、两型社会实践区。
2. 城市人口疏散比例
战时城市人口的疏散比例为城市总人口的 60%,其中早期阶段疏散 50%,临战阶段疏散 10%。
五、人防工程规划
1. 人防指挥工程
县人防地面指挥所选址位于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地下指挥所选址结合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选址,要求地下指挥所位置隐蔽性强,交通方便,有效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1500 平方米。
2. 医疗救护工程
规划建设急救医院二座,建筑面积不少于 4080平方米。规划建设救护站八座,建筑面积不少于 8640平方米。均结合县疾病控制中心和医院建设。
3. 防空专业队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70560平方米,规划防空专业队工程结合政府职能部门新建办公大楼或其它民用建筑修建,位置应接近城市干道,专业队员掩蔽工程和专业队车辆掩蔽工程应合建或互相临近。
六、近期人防规划
1.近期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原则与目标
针对桃江县人防工程底子薄,经济欠发达,政府财力弱的实际情况,由政府投资的单建工程有重点地选择骨干工程,同时紧密结合城市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积极开展结建工程,对已建的普通地下室进行附加设计、加固改造,至 2015 年形成体系初步完备的人防工程体系。
2.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建成县人防指挥所。
3.结合县疾控中心和各医院建成县急救医院及药品库工程。
4.按规划建成 26 处约 70560平方米 防空专业队工程,其中城北片区 4 处、两型社会实践区 1 处、城西片区 13 处、城东片区 8 处。
5.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工程应结合其他人防工程一体建设,近期内不单独建设该类工程。
6.加强警报站建设的力度,一是在现状建成区增加警报点的数量;二是在新增城市建成区同步建设警报点,至 2015 年保证城市建成区内总数不少于 23 台、每台服务半径不大于 500 米,交直流电两用,有线、无线控制相结合的警报网。人防警报系统应与广播、电视、电信等系统联网。
7.近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严格执行国家四部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法规文件。所有行政单位新建办公楼除确因地质、地形或施工条件限制外均应按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标准修建不少于规定面积的防空地下室,至 2015 年,四片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建筑面积应分别不少于 1265 平方米;其他应结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可按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为减少一次性投资和方便平时使用,可实施预留设计和二次施工,但应符合《战技要求》第九章的要求,至 2015 年,四片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建筑面积可结建 25525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