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宁乡县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5-2030)

项目地点 /Location: 湖南省宁乡县
面积 /Area: 345.97 平方公里
完成时间 /Completion: 2016.10
委托编制单位 /Client: 宁乡县人民政府

一、规划背景
宁乡县城属于湖南省会城市——长沙市的副中心城市,由于物质需求多元化导致城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形式多样和数量激增。大型户外广告牌、霓虹灯抢占城市主要建筑物与主要道路空间,设置随意,使城市景观显得有些混乱。整个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形式比较单一,有较多的雷同画面,各区域广告缺乏特色,没有形成城市特有的空间文化特性。直到近几年,随着“经营城市”理念的兴起,以及中国中部崛起地区的核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文明城市的职能定位,城市户外广告才逐渐被城市管理者重视。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一方面建设者日益重视城市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的影响问题,另一方面在其以后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理论与实际问题。
因此,以城乡规划学、艺术学、广告学等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内外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的成功经验,全面系统地研究宁乡县城城市户外广告的发展问题,将对宁乡县城城乡规划和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规划定位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与城市的性质和职能定位相符合,并能突出和渲染城市的特色。根据宁乡县城的城市性质定位,规划将宁乡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定位为:与“面向湖南、华中的区域性特色县城”的特色文化空间景观及风貌相协调,安全、美观的新宁乡户外广告。
4. 规划思路
与宁乡县城的人文环境相协调的是:宁乡县是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的中心。
三、规划目标
通过不同功能区域的广告定位和导向,营造出不同的城市空间氛围,打造“城市名片”;根据规范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引导公众参与,以适宜的位置、密度、大小、色彩等营造舒适、和谐的城市生活空间,激发“城市活力”,演绎“城市特色”;根据当前国内外广告设置的特点和广告发展趋势,引进新形式、新媒介,展现“城市魅力”。最终达到的目标是:对宁乡县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进行严格控制,规划引导,营造有序的宁乡县城现代化视觉空间环境。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中小学规划用地范围内兴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中小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企业和教职工宿舍,不得占用教学用房和学生活动场地。现已占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归还。
四、规划原则
(1) 服从上位规划原则
户外广告布局规划属于专项规划应符合宁乡县城总体规划所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总体规划相冲突。中心城区各地段的环境气氛和景观方面要求的差异,在设置户外广告时应区别对待,对于构成城市景观的特定景区景点,户外广告的设置应严格控制。
(2) 环境气氛统一原则
现代城市户外广告主要是依附城市环境而存在的,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宁乡县城商业繁华区域户外广告信息发布量大、分布面广、媒体资源有限的实际情况,实行户外广告集中化、网络化投放方式,有利于户外广告进行有效的规模化投放。如果只注意个体的美不一定就能形成城市整体的美,也就难以突出城市的总体特点。在规划城市户外广告时,必须将户外广告与环境氛围相统一提升到一个较高的位置,以“环境中的户外广告”视角去审视城市户外广告未来的发展情况。
(3) 分区规划管理原则
对城市特定区域特殊性做出分析,确定城市户外广告的总体布局形式。对城市重点区域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特色进行分析,确定区域在城市中的地位作用、现状特点、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确定户外广告设施的位置、数量、尺寸和设计风格。对设计水平和设置手法进行控制,突出地方特色。对于区域内的重要节点,如区域主要交通节点,区域重要景观节点,要进行户外广告的详细设计,以保证最佳的视觉效果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4) 体现地域特色原则
在如今的信息社会中,信息传递的速度使大都市和中小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在缩短,导致全国各地的城市出现很多雷同的景观,城市户外广告也同样难以避免。长沙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宁乡县城作为长沙市城区的副中心,户外广告做为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应突出特色,弘扬湖湘文化。
(5) 使用安全方便原则
户外广告布置、材料、结构、安装均应注重安全措施,并且户外广告设施必须易于安装、拆装、更新、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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